警惕意见征集“形式化”倾向 专家呼吁建立真听实改长效机制

当前,许多部门和单位年末年初阶段开展意见征求活动,初衷是为了开门纳谏、集思广益——提升工作决策质量。然而——记者调研发现,这个民主决策环节在实际运作中存在诸多问题,部分部门对待意见征求的态度是"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群众的建议往往石沉大海。 问题表现多样且普遍。有的部门设置意见邮箱后长期不查阅,邮件处于"收件人未读"状态;有的采取"过滤式"征求,只在"自己人"范围内征集意见,在封闭小圈子内完成"意见统一";有的则是"甩锅式"征求,表面问计于民,实则为决策失误预留推卸责任的借口;还有的为赶工期仓促行事,周五发通知、周六就要反馈,根本无法进行充分讨论。这些现象表明,意见征求在一些地方已经沦为纯粹的程序走秀。 从深层原因看,这种"走过场"现象根植于部分部门和单位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一些领导干部对民主决策的认识不足,将意见征求视为可有可无的行政环节,而非科学决策的必要基础。他们缺乏真正听取民意、尊重民意的诚心,更缺乏根据民意调整决策的勇气。这种态度直接导致群众参与热情被消磨,民主参与渠道形同虚设。 意见征求工作的价值在于通过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智慧与诉求,使最终出台的文件更加科学合理、更符合实际需要,让对应的政策更便于操作、更易于落地。当这一环节被虚化,其负面影响是多上的。首先,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大打折扣,容易导致政策制定脱离实际、不符合群众需求。其次,这种做法严重伤害基层治理的公信力,让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下降,削弱社会治理的基础。再次,长期的"走过场"会逐步消解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形成恶性循环。 要根治意见征求中的"征而不用、问而不理"顽疾,必须在"真"字上较真儿。这要求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明确意见征求的程序规范、时间要求、反馈机制等,使其成为硬性规定而非可选项。同时,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意见征求工作的重要标准,校准各部门的履职靶心,确保"真求意见、求真意见"。 在"实"字上用力同样关键。应将意见征集、采纳和落实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范围,让群众了解自己的建议是否被采纳、如何被采纳,既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也能倒逼征集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这种透明化的做法有助于形成良性互动,让意见征求真正成为双向沟通的过程。 此外,还需加大督查力度,对把意见征求当"走过场"的敷衍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建立问责机制,让那些形式主义做法付出代价,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力。 从更高层面看,根治这一问题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拿出"闻过则喜"的胸襟、"知过不讳"的态度和"改过不惮"的执行力。这不仅是工作作风问题,更是对民主决策制度的尊重和践行。认真倾听、对待每一份声音,意见征求工作才能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凝聚共识、优化治理的生动实践。

意见征求不是形式主义的"必选动作",而是关乎决策科学性的关键环节。重视每一条建议并切实改进,既是对民意的尊重,也是对权力的约束。只有让征集、回应、落实形成闭环,才能真正起到集思广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