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九只野猪卖了8000元

江西的高某和杨某为了图个新鲜,拿着弩弹弓进山里抓斑鸠。结果民警巡逻的时候直接在他们的车上搜出了十几只血迹斑干的斑鸠。最后法院除了判两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外,还罚了他们生态损害费3900元,逼着他们公开道歉。另一头,刘某花1000块钱买了兽夹和报警器,在家里后山的林子里设了陷阱,一共抓了九只野猪,卖了8000元。县法院虽然觉得他没抓到珍稀物种,但也判定这是情节严重的情况,判他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还有李某更狠,从别人手里买了八只苍鹰,转手就在微信群和抖音上卖出去,涉案金额高达22.5万元。最后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财产也被没收了。 现在《刑法》第341条把“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分成了三档处罚。如果是基本犯罪就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罚金;情节严重的就给五到十年有期徒刑加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没收财产。《立案追诉标准》又给公安机关划了个底限:只要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价值超过1万元或者在禁猎区、禁猎期用了禁用工具去狩猎,就必须立案处理。那些经常挂在嘴边的弹弓、弹簧猎套还有电瓶捕鱼工具全都是法条里明确列出来的禁用工具。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像虎、豹、大熊猫这些是一个都不能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比如猕猴、狼、熊猴这些也同样受法律严保。江西省级重点保护动物还有狼、狐、果子狸、毛冠鹿等也都被列入了保护名单。我们每个人都得行动起来支持“生态卫士”有奖举报制度。行政案件举报成功能拿200到1000元的奖励;刑事案件能拿500到2000元;重特大案件还有重奖。我们得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信息。 举报电话是0795-4662110。让我们一起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进日常行动,同建绿色家园,共享清澈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