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利益选择面前,乡村社会如何处理“眼前收益”与“长远福祉”的矛盾?
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一些地方生态资源承受开发压力:一方面,林木成材带来可观收入,村民增收愿望强烈;另一方面,生态系统一旦被过度扰动,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与灾害防护功能将难以恢复。
福建建瓯际村一带的万木林,既是自然资产,也是文化与制度资产,其守护与传承,折射出基层治理中“义利之辨”的现实命题。
原因—— 这道命题的答案,与一方“戒利”匾背后的家风有关。
相传元代时期,杨伯逊以摆渡谋生,遇洪水暴涨、财物流散之时,许多船家争相打捞,而他与儿子却选择先救人。
面对质疑与嘲讽,他以河为誓立下“三不取”——不取天灾之财、不以人命换利、不取子孙饭羹,将“利”置于“义”和“命”之后。
这一价值排序并非空泛说教,而是用明确的行为边界把家族伦理固化为可执行的准则,为后代提供了面对诱惑与争议时的共同尺度。
家风如何转化为公共行动?
同样发生在灾荒之年。
元末闽北灾害频仍、粮食歉收之际,杨达卿有余粮却不以“施舍”示人,而是提出“能植杉木一株者,偿粟一斗”,以劳动换取粮食,既维护受助者尊严,也把赈济行为与长期生态建设结合起来。
随着植树者增多、存粮渐尽,他抵押田产继续筹粮,继而带动周边乡绅效仿,形成更广范围的互助行动。
由此可见,“戒利”并非否定利益,而是强调利益获取必须服从生命安全、公共伦理与代际公平,并通过制度化安排把善行转化为可持续的公共产品。
影响—— 其一,生态上形成长期收益。
六百多年前栽下的林木,构建了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固土保坡、调节小气候,为周边生产生活提供基础支撑。
其二,社会上形成稳定预期。
“以工代赈”的做法让人们在危机中看到通过劳动改善处境的路径,增强了社区凝聚力与互信水平。
其三,治理上形成共同体意识。
1954年万木林被列为省级林业保护区,为资源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进入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村民在周边发展杉木种植,把增收希望寄托于林业经济,这一过程体现了乡村在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多元诉求并存。
当木材商提出高价承包、收益触手可及时,新的选择再次出现:是兑现短期收益,还是承担更长周期的保护责任?
随着万木林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进程推进,际村经协商决定捐出相关林地。
此后,周边村镇陆续响应,万木林扩区至17430.56亩。
选择捐出,意味着放弃部分即期收益,却换来更稳定、更长远的生态红利与公共利益,也让“不取子孙饭羹”的家训在现代语境中获得新的表达:不透支下一代的资源,不以短利换长患。
对策—— 从这一案例看,推动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协同,需要把“道德自觉”与“制度激励”更好结合。
一是完善保护与补偿机制。
对因保护限制而放弃开发收益的集体与农户,应通过生态补偿、公益岗位、项目扶持等方式形成合理回报,让“守护者不吃亏”成为制度安排。
二是拓展绿色产业路径。
在保护红线内外统筹发展,探索森林抚育、林下经济、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低扰动产业,以多元收益替代单一砍伐收益,提升抗风险能力。
三是强化公众参与与规则共识。
以村规民约、理事会协商等方式,把资源使用边界、收益分配、巡护责任等细化为可执行条款,让集体行动有章可循。
四是推动文化传承与现代治理相互赋能。
将家风家训等传统伦理资源转化为乡村公共价值,通过展陈、教育、活动传播等方式,增强社区共同体意识,为政策落实提供社会基础。
前景—— 面向未来,万木林的价值将不止于“林木资产”。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森林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生态服务价值评估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完善,为类似区域提供了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更现实路径。
随着保护区扩容,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与公众教育空间将进一步打开。
若能同步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专业化管护队伍和社区共建共享机制,万木林有望成为传统伦理支撑现代生态治理的示范样本:既守住生态底线,也走出增收新路,让“传给子孙的财富”从口号变成可持续的公共利益。
一方"戒利"匾额,见证了从个人修为到家族传承、从传统家风到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完整闭环。
杨氏先祖用实际行动回答了"人能否戒掉私欲"这个古老的问题——不是通过禁欲和压抑,而是通过将个人的利益关切融入到家族、村落乃至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中。
在当代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伟大实践中,这样的家训精神依然闪闪发光。
它提醒我们,真正的发展智慧,就在于懂得什么是应该珍惜、什么是应该放下、什么是应该代际相传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