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职务调整已落定;2月7日下午,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陈志君当选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此次任命意味着四川司法系统高层完成关键交接,也为跨区域司法干部交流提供了新的样本。公开资料显示,陈志君为浙江诸暨人,56岁,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拥有在职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生涯始于1988年,先后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多岗位任职,履历覆盖检察与审判两条业务链。在浙江工作期间,他历任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2018年起进入审判系统,先后担任浙江省高院副院长、宁波市中院院长、杭州市中院院长等职务。2025年3月出任浙江省高院常务副院长后不久,跨省调任四川。
依法选举产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表明了法治运行的制度化与规范化。面向未来,关键在于把人事调整转化为改革动力和治理效能:以更高水平的司法公正回应人民期待,以更精准的法治供给服务发展大局,以更严格的制度约束守住廉洁底线,推动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更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