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12月1日生效

中新网海口10月16日讯(尹建军 陈彦宇)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对外披露,针对已经颁行的《海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12月1日将会是它正式生效的日子。这个被省厅命名为《办法》的文件,就是为了要完善咱们这儿的土地储备管理制度,给政府多一些调控和保障土地市场的本事,也好让自贸港建设更有力量。 要是把时间拨回到2006年,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那个时候就搞了个叫《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出来了,到了2021年又改了一下继续用。这套老办法在加强土地储备管理、给海南自贸港建设找地方面还是有功劳的。可问题来了,这几年国家在这方面的要求变高了,新的法律也加了一些土地储备跟文物保护衔接的机制,各市县对那些储备好的地临时怎么用、谁来管也有了新要求。 为了应对这种局面,制定新的《办法》确实是刻不容缓的事情。新的内容涵盖了不少关键部分:首先是在把地收进库里这事儿上有了更明确的规定。以后那些需要先办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手续就不用办了,不动产抵押登记也不许弄。收地得有计划,怎么收、按什么程序走、符合啥条件才能入库都得说清楚。另外就是为了防止破坏文物,特意加了个考古前置条款;怎么养护这块地也给细化了;临时利用这块也规范了收益怎么管;钱怎么花、怎么挣出来怎么分也得理顺;最后还定了几条罚则,谁要是乱来都得负法律责任。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说了,《办法》出来以后,能让海南的土地储备管理更完善,资源配置更高效,还能更节约、集约地用地。跟文物保护衔接好了就能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得更好;资金和临时利用规范好了就能确保这块地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