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职业索赔现象在部分领域增多。
职业索赔本质上是利用投诉、举报、诉讼等渠道主张权利,其合理部分有助于倒逼经营者守法合规、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
但实践中也出现异化倾向:一些人以索赔为业,频繁“踩点”式购买和投诉,甚至借助“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等制度设计,追求与实际损害明显不相当的高额利益;更有甚者为非法获利,恶意制造违法生产经营假象,以此要挟商家,触碰刑事法律底线。
这不仅挤占正常维权资源,也破坏公平交易和消费环境。
从原因看,一方面,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初衷在于强化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戒,提升违法成本,保护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安全。
然而在信息不对称、证据获取难度较高的现实条件下,部分商家面对反复投诉往往倾向于“花钱了事”,客观上形成了可被利用的套利空间。
另一方面,平台曝光、网络舆情传播速度快,商家担心声誉受损,容易被“以投诉相威胁”的手段裹挟。
再加上个别基层执法、司法环节对“正当维权”与“牟利式索赔”“恶意构陷”的界限把握不一,导致有的违法行为在早期未能及时识别、处置。
其影响不可低估。
对消费者而言,恶意索赔会稀释监管资源,扰乱正常投诉处理秩序,削弱公众对维权渠道的信任,最终损害真正需要保护的消费者群体。
对经营主体而言,频繁的无理索赔提高合规成本与经营不确定性,尤其对小微商户形成压力,影响创新与投入意愿。
对市场环境而言,此类行为易形成“以闹取利”“以讼牟利”的负向示范,降低交易效率与市场预期,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次三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旨在以司法裁判、检察履职与行政执法协同发力,为规范职业索赔行为提供更清晰的“标尺”。
案例既包含职业索赔人购买不合格食品后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民事纠纷,也涵盖通过投放异物、伪造质量问题实施敲诈勒索、骗取财物的刑事案件,传递出“支持合理维权、打击违法犯罪”的鲜明导向。
办案机关强调以普通消费者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为标准区分处置:对符合生活消费目的、证据充分的维权请求依法支持;对明显超出合理消费需要、以牟利为主要目的的惩罚性赔偿主张依法不予支持;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要挟商家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公布的案例中,“向某等敲诈勒索案”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案情显示,被告人向某等人在多地商超、便利店、咖啡店等场所,使用钢针刺破密封食品包装并塞入毛发、钢丝球等异物,随后以“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款并索取高额赔偿;商家一旦质疑,便以网络曝光或投诉举报相要挟。
相关人员多次实施作案并非法获利。
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商户反映后,通过核查同类商品完好情况、结合当事人要挟行为,协助报警推动刑事侦查。
法院审理认为相关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投放异物并勒索钱款,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并处罚金。
该案反映出此类违法犯罪往往呈现“数额不大但次数多、跨区域流动、目标分散”的特征,商家易因顾虑成本和声誉选择妥协,若放任不管将对市场秩序造成长期侵蚀。
依法惩治此类行为,有助于形成震慑,推动“花钱消灾”的不良预期回归理性。
就对策而言,规范职业索赔需要行政执法、司法裁判、行业治理与社会共治同向发力。
其一,完善案件识别与证据规则适用,推动对恶意投放异物、伪造证据、反复跨区域敲诈等行为的快速研判与联动处置,提高违法成本。
其二,统一尺度、明晰边界,围绕生活消费目的、购买数量与频次、行为模式、证据链完整性等关键因素,形成可操作的裁判与执法指引,减少“同案不同处理”。
其三,优化维权渠道运行机制,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率与精准度,避免被恶意利用,同时对依法维权者给予便利与保障。
其四,引导经营主体强化合规管理与风险防范,在食品安全、标签标识、进货查验、留样记录等方面夯实基础,减少被动应对空间,并通过规范取证、及时报警等方式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从前景看,随着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释放,职业索赔行为有望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正本清源”:正当维权将得到更有力的制度支撑,恶意牟利、违法犯罪将面临更高风险与更强震慑。
未来,如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与稳定经营预期之间实现更精细的平衡,考验治理能力,也需要持续完善规则供给与协同机制。
可以预期,在依法治理与信用监管相结合、线上线下联动治理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市场交易秩序与消费环境将更趋规范。
职业索赔乱象的治理,既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也离不开社会共治的柔性配合。
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消费者教育,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构建起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让法治成为维护各方权益的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