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大家都在忙杀猪做“刨猪汤”,这本来是挺喜庆的事,可没想到藏着大风险。就在四川合江县,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年近八十的方某丙要杀猪过年,喊来了跟他差不多大的老乡方某甲帮忙按住猪。那猪一急眼,直接把方某甲给踢趴下了,摔得可惨了,颈椎骨折、脊髓损伤、脊柱骨折,最后四肢瘫痪了。 这事情闹到了法院。合江县人民法院查了查,说这俩之间属于义务帮工。根据法律,方某丙作为请人帮忙的一方,要对受伤的方某甲负责。而且他是组织者,得管安全。杀猪本来就危险,他也没好好准备,没多找几个人帮忙,工具也不结实,连提醒大家注意安全都没做到,所以他有大过错。 不过法院也没让方某甲全占便宜。他自己也是大人了,也知道这活儿累人还危险,同意帮忙的时候没好好掂量掂量自己的身体能不能行,也没做好防护,所以他自己也得担点责任。 最后法院判了个三七开:方某丙赔七成也就是70%,方某甲自己承担三成也就是30%。算下来总共有52万多块的损失。方某丙之前已经给了8万多块的医疗费,现在还得把剩下的43万多给补上。 这判决不光是给这两人一个说法,也给大家伙提个醒。哪怕是大家帮忙的熟人好事儿,也不能把安全放在脑后。以后大家搞这些体力活、危险的活儿的时候,组织者得先把安全保障做好了;咱们当帮忙的也得留个心眼,看自己行不行、能不能小心点。这样一来,不管是过春节还是平时帮忙互助,都得在合法的框架里来。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平安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