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多民族省份如何以法治固根本、以发展促团结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通过,民族事务治理深入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疆,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个缩影,民族地区与边境地区分布广、地形地貌复杂、发展基础不均衡等现实因素交织,决定了民族团结进步既要靠价值引领,也要靠制度保障,更要靠群众身边可感可及的公共服务、就业增收和社会治理成效。如何把法律原则转化为基层治理能力、把共同体理念转化为日常生活方式,成为云南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必须回答的课题。 原因——共同体建设需“文化认同、空间融合、发展共享”上协同发力 云南民族文化资源丰富,但“多样性”也意味着在教育、语言、习俗、居住形态等存在差异。推动团结进步,既不能停留在节庆活动和口号表达上,也不能以简单同质化替代多元共生,而要在尊重差异中增进共同性,在共享发展中夯实认同基础。 一上,文化是凝聚人心的重要纽带。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关键于把中华文化符号与各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结合起来,让群众在真实场景、真实体验中感受“我们是谁、从哪里来、向哪里去”的共同叙事。另一上,交往交流交融离不开空间与制度安排。现实中部分地区曾存居住分散、公共空间不足、服务供给不均衡等问题,影响“常来常往”的频度和“共事共乐”的深度。再一上,发展不充分仍是一些边疆民族地区面临的难题,产业基础薄弱、交通条件受限、市场主体不足等因素,使“共同富裕的获得感”成为检验团结成效的重要标尺。 影响——从“看得见的活动”走向“摸得着的变化” 云南各地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把团结进步工作嵌入教育、文化、社区治理与乡村振兴的全过程。 在文化浸润上,各地以文艺展演、主题活动和文化精品工程等为抓手,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实物、实景、实事直抵人心。校园成为重要阵地,一些学校通过游戏化、体验式课程,把民族知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日常教学,让孩子们共同学习共同成长中形成稳定的情感联结与价值认同。由民族团结誓词碑故事衍生的“团结记忆”在新传播方式中被不断唤醒,历史叙事转化为可传唱、可参与、可体验的现实实践。 在空间互嵌上,云南移民搬迁安置点、老旧小区、旅居社区等因地制宜推进互嵌式社区建设,打造开放式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的服务体系和常态化的群众活动平台,推动各族群众在居住上相邻而居、在生活上相互嵌入、在情感上相知相亲。一些社区通过“公共客厅”式广场、联谊活动和志愿服务,增强邻里互助与基层协商能力,使团结进步从节庆“热闹一阵”转向日常“融在一起”。 在发展共享上,边疆民族地区以产业培育、文旅融合、电商带动等路径拓宽增收渠道。以怒江州贡山县等地为例,曾受制于地形闭塞、基础薄弱的地区,通过交通改善、特色产业发展和新业态导入,群众家门口就业增收,民宿旅游、直播电商等不断拓展市场半径。对曾经“偏远、封闭、贫困”的地方来说,生活条件改善带来的不仅是收入变化,更是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社会预期稳定和共同体认同的持续巩固。 对策——以法治为牵引,完善“可操作、可评估、可持续”的制度体系 立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见效,云南还需在三上持续用力: 其一,强化依法治理与基层能力建设。把法律要求细化为基层可执行的政策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流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依法处理民族事务、维护边疆稳定的能力。 其二,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化与共同富裕导向。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更多产业链、供应链和市场主体向边疆延伸,以高质量发展夯实团结基础。 其三,构建常态化交往交流交融机制。以互嵌式社区、学校、企业和文旅场景为载体,推动群众性活动制度化、阵地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交往交流交融”路径,避免碎片化、运动式推进。 前景——法治护航下,团结进步将更可持续、更具示范意义 随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我国民族工作将进一步实现从经验治理向制度治理升级。云南文化传承、社区互嵌、边疆发展等上积累的实践,具备较强的综合示范价值。可以预期,未来云南将把团结进步与区域协调发展、边疆治理现代化、文旅高质量发展更紧密结合,使共同体意识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转化为社会行动与治理效能,为边疆繁荣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更坚实支撑。
从茶马古道的马帮铃响到中老铁路的钢铁动脉,从民族团结誓词碑的铮铮誓言到互嵌式社区的欢声笑语,云南的实践表明:民族团结不是抽象概念,而是体现在共跳一支舞、同耕一块田、齐走致富路的具体生活里。在法治保障与民生改善的双重推动下,这片占国土面积4.1%的多民族聚居区正在书写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生动篇章,也为多民族国家治理提供可借鉴的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