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某货运公司的专职司机,平时的活儿只有开车和把车停稳。那天他把车稳稳地停在仓库门口,正要交接货物,结果发现卸货的人不够用。为了不给公司找麻烦,他就下车去帮忙。结果刚码好一摞纸箱,上面的货突然倒下来,把他的右脚给砸骨折了。 等他出院去申请工伤认定时,公司却不承认这是工伤。公司的理由很简单:“你又没干卸货的活儿,这是你自己搞的。”法律上公司不管,经济上王某也断了收入。 其实案子的关键就一句话,王某卸货到底算不算在工作里头。《工伤保险条例》写得很清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事儿受伤,就算工伤。看王某当时的情况:时间在仓库里,地方也是车停的区域,目的是为了让车赶紧卸完货上路。这三点一综合,法院就认定他是在帮公司干活儿受的伤。 这个案子提醒老板们不能太疏忽。以后写岗位说明书得把“帮忙装卸”这些事也写进去;仓库里人手不够的情况得改善;给司机买份商业意外险也是个好办法。对司机来说,“顺手”帮忙看着是好事儿,万一出事了容易惹麻烦。了解一下法律是怎么回事儿,学会保护自己才是正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