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环保立法存在分散、重复、协调不足的问题。虽然已有60余部涉及的法律法规,但流域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制度分散在不同文件中,导致监管重叠或出现空白。长江保护法与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交叉,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更是缺乏专门法律依据。这种碎片化难以满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的需求。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出台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它将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制度基础。期待这部法典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得到有效实施,让法治成为生态文明最可靠的守护者,让绿色发展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为子孙万代筑牢永续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