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印发设权赋能指引和编制指南,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规范化落地

面对自然资源管理条块分割、权属交叉等历史性难题,江西省尝试用制度创新打开局面。省自然资源厅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意味着江西自然资源资产化改革上迈出重要一步。长期以来,我国自然资源管理存在“九龙治水”现象:同一区域内土地、矿产等资源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影响开发利用效率。以赣南稀土矿区为例,过去矿产开采与林地保护政策冲突,既制约产业发展,也影响生态修复。此次《指引》提出“跨门类组合”模式,将矿区修复义务与后续土地利用权捆绑出让,推动开发与保护合力推进。政策设计呈现三上新举措:其一,建立“资源清单+权能菜单”机制,对五类资源27项权能作标准化界定;其二,明确“空间复合利用”原则,支持风电项目与林地碳汇权益打包开发;其三,在婺源等生态敏感区试点“保护性开发”,要求湿地经营权同步设置生态补偿条款。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专家表示,这种“1+N”权利束设计,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提供了可量化的产权基础。配套出台的《指南》则侧重落地实施,通过标准化操作模板缓解基层执行难题。文件要求各县市成立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建立从资源评估、方案编制到确权登记的全流程规范。附录中提供的矿产资源与文旅开发组合案例,也回应了乡村振兴中产业融合的现实需求。改革已出现初步成效。据省自然资源厅数据,今年首批试点的庐山西海“渔业+旅游”组合项目,相较传统单一出让模式增值42%。同时,推进中仍有难点:部分山区县反映跨部门数据共享不畅,个别新型权能登记缺少明确法律依据。对此,江西省计划年内建成省级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并推动地方立法完善配套制度。

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改革,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探索;江西省印发的两份指导文件,既回应了制度层面的关键问题,也给出了更清晰的操作方法。随着改革持续推进,有望更优化全省自然资源配置,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各地可结合实际推进涉及的工作,在实践中完善机制、积累经验,为全国自然资源管理改革提供可借鉴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