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近日迎来司法终局。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程序,于2026年1月14日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对被告人刘胄赟改判六年有期徒刑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维持原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其八年有期徒刑的裁决。 本案源于2025年12月19日永州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再审程序。经合议庭评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法院最终认定原审被告人刘胄赟强奸两名幼女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司法文书显示,被告人对其中一名受害人实施多次性侵行为,犯罪情节恶劣。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应从重处罚,且对多人或多次实施性侵者更应严惩。 值得关注的是,此案经历了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再审的完整诉讼流程。法律界人士指出,一审法院最初作出的八年量刑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幼女从重处罚"的立法精神,而二审法院改判减刑引发争议。此次再审判决不仅是对个案的司法纠错,更是对"从严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司法政策的贯彻。 近年来,司法机关持续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对性侵、虐待、拐卖等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惩处。本案再审结果与这个政策导向高度契合,表明了司法机关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定立场。 从更深层次看,此案折射出我国司法体系自我纠错能力的提升。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可能存在错误的生效裁判进行复查,既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更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法律学者认为,这类典型案例将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重要参考。
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项底线工程,也是衡量社会文明与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尺。严惩侵害幼女犯罪,是对生命尊严的守护;通过再审纠错维护司法公正,展现了法治的自我完善能力。以案为鉴,需要将司法惩治转化为预防治理,通过制度完善、社会关注和家庭保护共同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