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2026韬奋考研的「日积月累」栏目。今天是NO.062篇,咱们来聊聊刑法里的自然犯和法定犯。只要每周一到周六坚持看,就能让点滴知识积累成考研上岸的底气。先回想一下今天要学的内容吧! 把这个问题展开来看,自然犯又被叫作刑事犯。这类犯罪是违反了公序良俗和人类伦理的,行为本身就带着坏劲儿,大家一看就知道这事儿肯定是不对的。像是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这类传统的坏事儿,通常就属于自然犯。 那法定犯呢?它的全名是行政犯。这类犯罪可就没那么直观了,不能光凭社会伦理去判断对不对,得看刑罚法规怎么说才行。很多时候,它们是因为经济或行政法规里先规定了要禁止什么行为或者要定成罪,后来才被刑法吸收进来的。像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这些,一开始可能都没被当成罪来看待,后来随着情况变化才被定下来。 咱们再仔细对比一下这两类犯罪的区别。第一点是主观恶性程度不同,自然犯的坏人坏得更彻底、更严重;第二点是刑事责任能力的要求不一样,自然犯基本不看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部分法定犯反而要考虑有没有资格以及别的条件;第三点是稳定性不同,自然犯的定义很稳定,而法定犯容易跟着行政法规改来改去,比如公司法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限制要求。 总之,刑法里既有违背良心的坏事儿(自然犯),也有需要看具体规定的坏事儿(法定犯)。搞清楚这两者的差别非常重要,希望这次的讲解能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