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你听说没,一个演艺人员出车祸的事儿在网上炒得挺热。这事儿是去年三月发生的,最近才通过自媒体传到大家伙儿耳朵里。虽然地方交管部门已经证实了事故认定书是真的,但具体情况还在查呢。这件事不光是个别的交通事故,还把人们对演艺行业里那些内部信息老是通过乱七八糟渠道传到外面去的事给带出来了。这种现象被叫作“爆料文化”,里头复杂着呢。 你看啊,演艺行业有个特点,钱砸得猛、资源都集中在一块儿、大家还都爱盯着看。这种情况下,商业合作网虽然能帮文化产业发展,也把行业给弄得挺封闭的。平时这套体系看着挺好使,能协调资源、保住利益。可真出了违法违规的事,这体系反而会变成个屏障,让社会监督很难进来。 你留意没,这几年好几回闹得挺大的事儿都是这么来的——先从内部有人发个消息开始。这种曝光有好处也有坏处:它能打破信息墙让人看清坏事;但这种随意的爆料往往又没个章法,消息不全不说,动机还挺复杂,有时候夹带着商业竞争或者私人恩怨,这就会影响事情怎么处理。 法律圈的人说了,咱们国家的法律对交通事故处理和公民举报都有规定。公民有权力去举报违法的事,执法机关也是依法办事的。问题关键是得把监督的渠道给弄顺溜了、规范了。只有这样,正当的监督才能通过制度及时发挥作用,不能光靠那种偶然冒出来的信息来解决问题。 要是从管社会的角度看,要想文化娱乐产业健康发展,得让各种监督机制一块儿上。第一是要管紧内部自律;第二是得把法治监督的路给走通;第三是要把舆论环境给管好。其实相关部门这几年也一直在使劲儿。 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还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这些部门联合搞教育整顿呢,重点放在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准入退出机制上。这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正在慢慢变成能长期管用的规矩。 文化娱乐这行当要是想发展得好,光有创作的活力不行,还得有个规矩的市场环境。这回爆出的这些问题恰恰就是咱们完善管理的好机会。等法治建设再往前走走、行业自律再成熟些,咱们就有望看到一个更透明、更规范、更健康的圈子了。到时候文艺工作者就能专心搞创作了,能给大伙儿贡献更多好作品;大家的监督也能在法律的轨道上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这事儿得靠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从业者还有全社会一块儿使劲儿才行。咱们得在发展的过程中去解决问题,在规范的过程中去促进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