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把房子过户给孙女,随即把亲妈赶出门外,这件事令所有人深感震撼。虽然王老太的儿子和儿媳妇签署了购房协议,为了她能安享晚年,但在2010年,她的孙女小陆却接手了这栋房子。王老太就只能无奈搬去二楼和儿子同住,结果施某却换了门锁,把她赶出去。王老太被逼无奈,只得把事情闹上了法庭。她希望能够获得居住权,但施某坚决认为房权属于自己。 这个案件让人们深思:儿媳为了保住财产竟然把老人扫地出门。施某辩解说:“离婚了房子归我,小陆未成年时过户给她的跟我没关系,为什么要我养老?”小陆也帮腔道:“我有父母照顾,轮不到我负责。”其实这些理由都不能成立。法院判定认为,《民法典》虽然在2008年还没有实施,但法律保障居住权是铁律。 记得之前上海91岁王老太也遭遇过类似的骗局。老人被“干儿子”骗走20万存款。法律早有规定:以房养老合法,但坑害老人的合同无效。还有常州发生的悲剧:巢某照顾痴呆婆婆十年后精神崩溃,最终将婆婆杀害并与殡葬店老板合谋犯罪。 最高法的话振聋发聩:居住权必须保护、啃老现象必须严惩、精神赡养也需纳入法律体系。那些把老人当做软柿子的人该清醒了——法律早就把账给你算清了。现在王老太终于能回到自己的老房子里生活了。 老人们啊,别再指望养儿防老了,手里有房心里才踏实啊!那些握着老人房本不放的人也该扪心自问:等到你们老了的时候又能指望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