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赋能文旅产业升级 传统文化在创新中焕发新生机

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如何在保护中合理利用、在传承中创新,成为各地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传统文旅供给长期面临两大痛点:一是部分资源承载能力有限,过度集中参观可能导致不可逆的损耗;二是旅游体验较为单一,停留在“看景拍照”的观光层面,难以满足公众对高品质文化体验、互动参与和个性化服务的需求。数字文旅因此成为重要突破口,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文化资源的可达性、传播性和体验性。 数字文旅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技术进步和需求升级的双重推动。 一上,三维扫描、超高清影像、沉浸式交互等技术日益成熟,明显提高了文化遗产的记录、复现和展示能力。以敦煌研究院的“数字敦煌”为例——通过高精度采集建立数据库——实现洞窟艺术的数字化保存与展示,既为脆弱文物建立了可持续的“数字档案”,也为公众提供了跨越时空的观赏渠道。 另一方面,公共文化服务强调普惠性,线上展陈和数字资源开放让优质文化内容覆盖更广泛人群。故宫博物院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数字文物资源体系,上线大量高清影像,使观众能够细致观察文物纹饰、了解历史脉络,形成“可学习、可研究、可传播”的数字传播链条。 同时,文旅消费进入体验驱动阶段,游客更期待沉浸式、情境化和互动式的文化参与。多地利用VR、AR等技术构建新场景:咸阳VR全感剧场通过“穿越式叙事”再现历史时刻,增强互动体验;部分展览运用AR技术让文物“活起来”,推动静态展示向动态叙事转变;济南则通过数字技术复刻城市风貌,融合多感官互动,打造“可进入的历史剧场”,连接城市记忆与当代审美。 此外,数字平台与文化IP的结合拓展了文化传播路径。西安城墙对应的数字平台通过系列化产品连接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为公众提供了解古城历史的新窗口。贵州长征文化数字艺术馆(红飘带)以行浸式数字演艺再现长征历程,以更具感染力的方式传播红色文化,增强观众的情感共鸣。 数字文旅的综合效应正逐步显现: 在保护层面,数字化采集与虚拟展示减少了对实体文物的直接压力,实现“以数字方式保存、以多元方式传播”。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和脆弱遗址,数字化既是“备份”,也是“延展”,为研究、修复和教育提供支撑。 在传播层面,数字化让文化资源从“稀缺性供给”转向“可复制的公共供给”,提升传播覆盖面和效率,助力形成连续性的文化认知与社会教育。 在产业层面,数字体验项目带动内容制作、文创开发、演艺消费等链条延伸,推动文旅从门票经济向内容经济升级,同时提升目的地品牌辨识度和消费黏性。 在治理层面,数字化也带来新挑战,如数据管理、版权保护、内容审核等,亟需完善规则体系和技术支撑。 未来,数字文旅需从“技术叠加”转向“文化为核、技术为用、体验为本、治理为基”的系统化发展: 一是坚持内容为王。数字化表达应尊重历史真实和学术规范,避免同质化和浅表化。鼓励文博机构、研究团队与创作者合作,提升叙事能力和审美质量。 二是完善标准与机制。建立采集、建模、存储等环节的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促进跨机构资源共享;健全版权确权、授权使用和收益分配机制。 三是平衡公共服务与商业转化。明确公共资源开放与付费体验的边界,保障公众文化权益的同时,为优质内容生产提供合理回报。 四是补齐人才短板。培养懂技术、懂文化、懂运营的复合型团队,通过校地合作、岗位培训等方式提升策划、制作和运营能力。 五是强化安全管理。建立数据安全、内容审核等全流程机制,确保数字场景“可用、可靠、可控”。 业内普遍认为,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数字文旅将从“单点应用”迈向“全链条数字化”。高速网络和智能化服务将提升互动体验和个性化推荐;虚拟与现实融合将创造“线上可游、线下可感”的新形态。更重要的是,数字化将成为文化普惠共享的基础设施,推动优质内容跨地域、跨时段触达公众,深化文旅融合。

数字文旅的价值不在于技术的新颖性,而在于能否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为公众提供可信、可感、可持续的文化体验。只有把好内容质量、制度规范和长期运营三道关——推动技术与文化深度融合——数字文旅才能真正成为传承中华文脉、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