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者权益日快要到的时候,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大家介绍了一些典型的案例。3月12日,他们开了一个发布会,和大家讲了讲广州法院在2025年是怎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这个发布会里提到的案子,有一些是关于网络消费还有直播带货的。其中有一个案子是梁某在某个直播间花了15000元买了一个手镯,结果发现是假的。梁某很生气,找客服协商没成功,就把这家店给告了。他认为这个直播间的注册经营者周某骗了他,要求周某退还15000元还有给他三倍的赔偿。后来法院查了一下发现,这个直播间其实是洪某在经营,梁某又给洪某加上了被告名单。法院认定洪某在直播时故意撒谎说商品是“足金999”,误导了梁某去买手镯。所以洪某要赔偿梁某三倍的钱。同时,因为周某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借给了洪某开店,也让洪某有机会骗别人,所以周某也要负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有一条规定是说,如果实际经营者和注册经营者一起干了坏事,就应该一起赔钱。这次的案例就是告诉大家在网络直播带货里如果货物和宣传不一样,就是欺诈行为,要赔偿三倍的钱。法院希望通过这个例子让直播电商行业变得更规范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