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通报三起重大桥梁事故教训 部署开展全链条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一、三起事故集中曝光,安全生产警钟再度敲响 2026年2月27日,应急管理部国家应急指挥总部新闻发布厅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在答记者提问时,集中通报了近期发生的三起重大桥梁垮塌事故的调查结论,并就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作出系统性研判。 三起事故分别发生于四川、青海和江苏,时间跨度从2025年8月延续至2026年2月,涉及在建铁路桥梁、公路桥梁等不同类型工程,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集中曝光,再次将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推至公众视野中心。 二、事故原因各有侧重,违规行为贯穿全链条 调查结果显示,三起事故虽发生背景不同,但暴露出的问题高度相似,均指向工程建设全链条中的系统性违规行为。 四川阿坝州马尔康市红旗特大桥于2025年11月11日发生垮塌,山体大量山石倾泻,靠近山体一侧的桥墩与桥面断裂坍塌。调查认定,涉事勘察公司未完成设计规定的钻孔数量,却虚报已完成,从源头上埋下重大隐患。另外,施工方盲目赶工期,存在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问题。不容忽视的是,此次事故的直接责任并不在施工单位,而在于勘察环节的数据造假,该结论打破了外界对"施工方必然背锅"的惯性认知,也提示监管部门需将核查视角前移至勘察设计阶段。 青海尖扎黄河特大桥事故发生于2025年8月22日,川青铁路青海段施工作业中钢绞线断裂,造成16人罹难。调查发现,21份劳务合同中有18份存在违法分包问题,比例高达近九成。更为触目惊心的是,物资采购环节存在严重漏洞,不合格螺丝流入施工现场并最终酿成惨剧。这一案例深刻揭示,材料质量管控的失守,足以将一座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变为夺命陷阱。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月港大桥事故发生于2026年2月2日,系杆拱梁在施工过程中塌落。调查指出,此项目表面上由具备最高等级资质的大型企业承建,实际施工却由资质不符、能力不足的队伍操作,违法分包问题突出,施工质量无从保障。以资质掩护转包、以大企业名义行"草台班子"之实,是当前建筑市场中一种隐蔽性较强的违规模式,危害尤为深远。 三、三上教训深刻,安全与发展须同步推进 李豪文发布会上明确归纳了三上教训。 其一,安全与发展必须统筹兼顾。部分地方和企业推进工程建设时,片面追求进度和效益,将安全置于次要位置,导致隐患积累、风险叠加。安全生产不是发展的对立面,而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 其二,安全责任链条必须拧紧拧实。从勘察、设计、采购到施工、监理,每一个环节都是安全责任的承载节点。一旦某一环节出现松动,整条链条的防线便可能在瞬间崩溃。 其三,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瘴痼疾必须彻底根治。违法分包、以次充好、数据造假等问题长期存在,屡禁不止,根源在于监管力度不足、违规成本偏低、利益驱动强烈,必须以系统性手段加以根治,而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四、三项举措同步推进,监管体系向纵深延伸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李豪文宣布将从三个层面强化工作机制。 在挂牌督办上,重大事故及典型较大事故将由国务院安委会或国务院安委办直接督办,督促调查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其他较大及一般类事故分别由省级和市级安委会负责督办,确保信息公开应公开尽公开。 调度核查上,有关部门将通过随机抽查、定期调度等方式,对地方政府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情况进行摸底,对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情形及时跟踪督办并予以通报。同时明确要求,信息公开须保持持续性,严禁公开数日后撤回。 考核巡查上,事故调查报告公开情况将被纳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对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地区予以考核扣分,并在事故整改评估中将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评估指标。 李豪文同时指出,当前正值春季复工复产集中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能将他人的事故当作"故事"来听。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推动从单一事故整改延伸至行业整治,再由行业整治覆盖各领域各环节,实现全链条系统治理,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桥梁安全不是单一工点的“局部合格”,而是从源头数据到末端验收的“整体可信”;把事故当镜子,关键在于让责任链条不断裂、让规则真正长牙齿、让公开透明成为常态。唯有以制度刚性约束侥幸心理,以全链条治理破解顽疾,才能在发展提速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工程质量经得起时间与风险的双重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