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拆迁人员诈骗案一审宣判 涉案1380万元主犯获刑15年

问题——以“内部渠道”包装交易,51名群众购房款被骗 判决书显示,2021年至2024年11月左右,被告人崔某美在蚌埠市龙子湖区曹山街道多个拆迁项目中受聘工作,承担拆迁丈量、协助签署合同等事务性工作。

其利用工作接触面广、易获取拆迁信息等便利,虚构能够帮助他人购买拆迁回购房、置换拆迁还原房等事实,诱使群众交付购房款。

法院认定,其骗取被害人马某某等51人共计人民币138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原因——信息不对称叠加逐利心理,监管薄弱给了可乘之机 从案件细节看,崔某美供述其在拆迁过程中发现部分拆迁户“面积用不完”,同时也有非本村人员希望购买还原房,便以“牵线撮合、赚取差价”为名介入交易:先按每平方米约1500元至2000元的价格,以个人名义从部分拆迁户处“买入”面积,再向购房者加价报价,如90平方米约30万元、120平方米约40万元、135平方米约45万元等。

其后因参与赌球、网络赌博甚至出境赌博造成巨额亏损,为筹资继续赌博及偿还赌债,将收取的购房款挪作他用,并未按承诺办理相关手续。

此案折射出三方面风险点:一是拆迁安置政策专业性强、流程环节多,群众在时间紧、信息杂的情况下容易相信“熟人”“内部人”;二是个别人员将“在岗接触到的信息”包装成“可操作的资源”,以所谓“名额”“指标”“代办”为噱头制造稀缺性;三是基层项目用工中临聘人员参与业务环节较多,若权责边界、监督制约、资金往来提示不到位,容易被不法分子借机渗透。

影响——侵害群众安居权益,扰乱拆迁秩序并损害公信力 安置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

该案被害人数量多、资金体量大,直接冲击家庭置业与安居预期,部分家庭可能因此错失正常购房窗口,增加后续维权成本与生活压力。

另一方面,伪造“可操作空间”的交易模式,易引发更多非正规买卖与纠纷,扰乱拆迁安置管理秩序。

更需警惕的是,此类案件往往借助“在项目里工作”的身份取得信任,一旦发生,容易对基层治理形象和公共服务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

对策——以“制度+提醒+打击”堵住漏洞,完善全链条风控 判决认为,崔某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4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200克金条等涉案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380余万元,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记者了解到,崔某美于2024年12月8日在公安机关及家人劝说下投案。

治理层面需坚持标本兼治:其一,拆迁安置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公开政策口径、房源属性、资格条件、办理流程与时间节点,压缩“信息差”带来的可乘空间;其二,对参与拆迁丈量、签约协助等关键环节的临聘人员,强化岗位权限管理和行为边界,严格禁止以个人名义承揽“代办”“居间”,对异常接触、群众反映集中问题及时核查;其三,推动资金支付环节“公对公、走监管”,明确提醒群众不得向个人账户转账缴款,推广留痕可追溯的收款渠道;其四,对以安置房、回迁房为名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追赃挽损和司法救济,尽最大可能减少被害人损失。

前景——以更透明的公共服务减少“灰色中介”,守住安居底线 随着各地城市更新和征收安置工作持续推进,群众对公平、公正、可预期的安置服务需求更为迫切。

实践表明,越是政策密集、利益集中领域,越需要用制度公开、流程规范和数字化监管提升治理精度。

通过建立统一咨询窗口、发布权威风险提示、完善从人员管理到资金监管的闭环机制,可有效压缩“内部渠道”话术生存空间,减少类似案件发生。

这起案件是一堂深刻的警示课。

它表明,无论身处何种岗位,一旦丧失法律底线和道德操守,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诈骗活动,最终必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同时,案件也提醒相关部门,要在拆迁、征收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项目中,建立更加严密的权力监督机制,加强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于广大群众而言,在进行大额资金交易时,更要通过正规机构、合法渠道办理,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