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年终奖成为不少劳动者最关注的话题。但一些企业在年终奖发放上的随意做法,正引发更多劳动纠纷。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对有关争议给出了清晰的法律回应。案件中,某互联网科技公司员工老吴因办理退休离职,公司以其离职为由,既未向其发送年度考核邮件,也拒绝发放年终奖。法院审理认为,老吴已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公司以默示方式将其排除出考核范围、进而不发年终奖,违反公平原则,遂判决公司参照上一年度年终奖数额支付奖金4万元。本案对同类纠纷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此案判决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通过司法裁判明确了企业自主权的边界。构建良性劳资关系,既离不开法律规则的约束,也需要企业在制度设计与管理执行中体现对劳动价值的尊重。让付出与回报更匹配,才能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更稳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