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地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运 查扣大批货物消除安全隐患

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消费高峰,也是安全事故易发期。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时排除隐患,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近期组织多地开展联合执法,对经营、储存等环节进行排查整治。近期行动也暴露出问题的突出程度。2月20日前后,广东省烟花爆竹联合督察组会同梅州市、兴宁市应急管理及公安部门——依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兴宁市叶塘镇一处铁皮屋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违规储存烟花爆竹2000多箱,数量大、风险高。经调查,该批货物系兴宁市某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在许可证载明场所以外非法储存,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类似违法行为并非个案。2月9日夜间,汕尾市、海丰县两级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行动,在海丰县可塘镇金钱埔村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货车3辆,现场查获烟花爆竹约350箱,其中包含6箱超规格产品。该案同样反映出部分经营者对安全规范重视不足。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和经营屡禁不止,主要有几上原因:一是利益驱动,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可规避税费和监管成本,获取不当利益;二是监管难度较大,经营点多且分散,部分隐蔽储存点不易发现;三是安全意识薄弱,一些经营者对烟花爆竹危险性认识不足,对可能造成的后果缺乏预判。这类违法行为危害明显。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若在简陋场所非法储存,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极易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可能引发较大社会影响。因此,及时查处并消除隐患至关重要。针对查获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在兴宁案件中,执法人员已将全部烟花爆竹安全转运至专用仓库查封扣押,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追责;在海丰案件中,应急管理部门已依法立案,案件正在更调查中。相关行动显示,广东对烟花爆竹领域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从监管机制看,本轮专项行动通过联合督察,统筹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力量形成合力,有利于提升监管覆盖面和执法效率;同时重视群众举报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也为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提供支撑。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关乎法治底线,也关乎群众安全;广东此次专项行动坚持对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继续压实监管链条,为节前安全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做法。要从源头减少隐患,仍需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完善产品流向和溯源管理,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减少非法经营滋生空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