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逾亿元、涉土地工程等领域 上海奉贤区委原常委周龙华一审获无期

问题——以权谋私链条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周龙华在较长时间内先后担任乡镇、区级多个领导职务,利用职务便利以及由职权、地位形成的影响力,为对应的主体在土地购买、股权交易、工程承接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其中部分为未实际取得的未遂。法院据此认定,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予惩处。

周龙华案的审判再次表明,任何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都难逃追责惩处。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此案例既是对公职人员的警示,也体现了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态度与力度。唯有把权力置于制度和监督之下,才能形成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推动清廉政治建设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