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是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抓手”,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座”。
在山东,16个国家级美丽海湾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折射出沿海生态治理从“治污为先”向“系统修复、品质提升、功能叠加”转变的现实进程。
问题:近岸海湾治理长期面临多重压力叠加。
一方面,陆源污染通过河流入海、雨污混排、入海排污口等环节传导,往往呈现“点多面广、治理链条长”的特点;另一方面,岸滩垃圾、养殖遗留、港口作业等活动带来持续扰动,容易造成局部水质波动与景观品质下降。
此外,海湾既是生态空间,也是生产生活空间,如何在保护与利用之间找到平衡点,考验治理能力与制度供给。
原因:山东能够在美丽海湾建设中取得领先,核心在于以系统思维统筹“规划—治理—执法—共享”的全链条发力。
其一,顶层设计突出“清晰路线图”。
山东印发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对全省37个海湾(湾区)明确时间表和路径安排,强调“一湾一策”精准治理,避免“一刀切”与“重复建设”。
其二,治理理念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
山东将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责任由沿海7市拓展至全省16市,推动陆域污染减排与海域生态修复协同推进,强化从源头到入海口的闭环管理。
其三,治理措施抓住关键变量。
紧盯岸滩垃圾、入海排污口等关键领域,连续多年开展净滩专项行动与省级美丽海湾专项执法,形成常态化震慑与长效保洁机制。
其四,标准体系强调“各美其美”。
围绕“扩面、提质、增效”,山东组织修订美丽海湾建设要求,推动不同海湾在自然禀赋、产业结构、城市功能差异下形成可对标、可评估、可复制的建设规范。
影响:美丽海湾建设的效应不止于环境指标改善,更在于综合效益的释放。
生态方面,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为生物多样性恢复提供了栖息与迁徙通道;社会方面,亲海空间品质提升,让沿海居民更便捷地“看海、亲海、享海”,公共获得感持续增强;经济方面,良好生态环境为海洋文旅、滨海休闲、帆船赛事等新业态提供“高颜值”支撑,带动消费与城市品牌提升,实现“生态价值向发展价值”的转化。
对策:从山东的实践看,提升海湾治理成效,需要在三方面持续用力。
第一,强化源头治理与过程管控,进一步完善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口排查整治与雨污分流等基础工程,提升流域—海湾协同治理效能。
第二,推进修复整治与空间优化并重,既要通过生态修复恢复岸线自然功能,也要在可承载范围内合理布局慢行系统、亲水步道、观景平台等公共设施,让生态红利可感可及。
第三,提升法治化、精细化治理水平,以专项执法带动常态监管,推动企业、社区与公众共同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共治”的治理格局。
前景:面向下一阶段,美丽海湾建设将从“数量扩面”转向“质量跃升”。
山东新增的国家级优秀案例,提供了可观察的前瞻信号:在日照石臼湾,通过退港还海与岸线修复,将曾经的工业港区环境短板转化为高品质生态岸线,体现了功能再定位与空间再塑造的综合治理思路;在威海威海湾,以河湖湾“三长合一”等机制创新推动近岸海域水质长期保持优良,说明制度供给与精细治理是稳定向好的关键;在烟台四十里湾,生态底色与文旅活动相互赋能,展示出“生态治理—公共空间—城市品牌—产业升级”的联动路径。
可以预期,随着标准体系更完善、治理责任更清晰、跨区域协同更顺畅,山东有望在美丽海湾建设中进一步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与实践样本,为沿海地区绿色转型提供经验借鉴。
山东省美丽海湾建设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的理念,建立科学规范的治理体系,强化常态化的监督管理,就能够有效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
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山东的这些探索和成果为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展望未来,随着美丽海湾建设的深入推进,山东必将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发挥更加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