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了前面。这次何某、王储参与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吉林省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了工程款和违约金的支付问题,把两被告给告到了法院。承办法官王储没有简单地下判,而是仔细了解案情,发现双方都有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意愿,所以决定把调解当作首选方式。他耐心细致地听取双方的意见,从法律、情理还有企业经营实际出发进行沟通疏导。一边引导原告理解被告可能面临的经营压力,一边督促被告正视自身合同义务。经过不懈努力和巧妙斡旋,双方互谅互让,就款项金额、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这次调解成功的案例是净月法院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他们通过强化诉讼调解来提升纠纷化解效率和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这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还给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净月法院会继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这次案件的成功调解就是净月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生动例子。他们通过强化诉讼调解来促进市场主体通过协商、调解等柔性方式化解矛盾。王储法官在这次调解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何某作为被告之一也参与到了调解过程中。净月法院通过这次成功的调解工作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优化营商环境。这次案件中何某和被告吉林省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与原告达成了协议。在王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吉林省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被告吉林省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何某共同达成了协议。王储法官运用巧妙的手段和不断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这次成功的案例证明了诉讼调解对于化解矛盾具有重要作用。王储法官通过深入了解案情敏锐注意到双方都有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意愿并选择以调解作为首选方式来处理纠纷。这次成功的案例展示了净月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并充分发挥了司法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优势。王储法官秉持公平公正、自愿合法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听取双方意见并从多角度进行沟通疏导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