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正处向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加快转型的关键阶段。日前,国家发改委、生态环保部等25个部门联合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明确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表达出清晰信号:对非法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以"无废城市"建设为牵引,带动治理体系和基础能力整体提升。 问题凸显:量大面广与违法倾倒交织 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总量超过110亿吨。固体废物产生源广、流向复杂、跨区域流动频繁,监管链条长、参与主体多,任何环节的失守都可能造成环境风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被非法倾倒处置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影响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甚至诱发扬尘、水体污染、土壤风险等次生问题。 原因分析:成本驱动与监管漏洞并存 非法倾倒处置往往伴随"处置成本外部化"。正规处置需要分类、转运、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涉及设施、运输、人工等成本;而违法行为通过偷排偷倒、伪装转运等方式规避费用,形成不公平竞争。一些地方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和资源化利用能力不足,临时贮存点布局不完善,导致"无处可去"与"随意可倒"并存。此外,固体废物全流程信息化追溯仍需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行刑衔接等机制在个别环节还有提升空间。 影响研判:环境风险与治理成本上升 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造成直接污染和生态破坏,还会抬高后期治理与修复成本。建筑垃圾处置不规范易引发道路遗撒、扬尘污染和安全隐患,影响城市精细化管理。资源化利用水平不足导致可回收资源"沉睡"或流失,影响循环经济发展。随着高质量发展推进,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待不断提高,固体废物治理已从"末端清运"向"全生命周期管理"升级。 对策落地:专项整治与科技赋能并举 生态环保部将深化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25年底,全国排查发现问题2.7万个,已整改1.77万个,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下一步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提高发现能力;对主观恶意明显、环境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同时加强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到利用、处置各环节的执法监管,推动责任链条清晰化、监管措施精准化。 建筑垃圾治理上,住建部将从源头减量和运输监管两端发力。推广绿色施工,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等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引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规范处置。完善运输车辆、船舶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要求,强化运输过程监管。加快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设置临时贮存设施,确保建筑垃圾"产生有去处、运输可追溯、处置能闭环"。 前景展望:"无废城市"扩围提速 "无废城市"建设将按节点推进:到2027年,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到2035年实现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全国已有113个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固体废物治理项目3000多项,投入资金约5600亿元。面向"十五五",有关部门将建设范围扩大到200个左右城市,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地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共建,强化跨区域一体化治理和产业协同。同时深入开展建设进展评价,在美丽中国先行区及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建成一批示范"无废城市"。 总体看,《行动计划》与"无废城市"建设目标相互衔接,既突出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治理,也强调设施能力、制度供给与市场机制的系统完善。随着监管技术手段迭代、行刑衔接深化、工程造价机制调整以及区域共建推进,固体废物治理有望从"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从"被动处置"向"源头减量与资源循环"升级。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行为,到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覆盖,再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我国正在构建更加完善的固体废物治理体系。这多项举措充分说明了我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加快,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