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长江禁采进入常态化管理后,非法采砂更趋隐蔽和流动,跨区域“打游击”、夜间作业、钻交界水域监管空档等情况时有反弹。苏皖交界段航道繁忙、岸线资源集中,锚地、码头、浅滩等区域更易成为风险点。一旦非法采砂回潮,不仅扰乱水事秩序,还可能造成航道冲刷、堤岸失稳和水生态破坏;叠加节假日船舶流量增加,安全风险随之上升。 原因:一是利益驱动仍然存,砂石需求与非法收益形成持续诱因;二是跨省交界水域治理链条长、参与主体多,信息共享不及时、处置标准不统一时,容易出现监管空白;三是违法行为更趋专业化,船舶改装、转移证据、快速撤离等手段增多,单一部门、单点执法难以形成持续震慑;四是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衔接不顺时,违法成本偏低,易导致屡禁不止。 影响:从近期治理成效看,苏皖有关城市以联防联控为抓手,交界水域专项巡查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非法采砂点“零新增”,有效维护通航秩序和沿江生态安全。跨区域协作的作用也在显现:联合巡查提高发现率,信息互通压缩违法空间,案件协办提升处置力度。对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而言,这类协同治理既是一次行动,也是在现实场景中对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检验。 对策:围绕新形势新特点,苏皖五市有关部门在长江岸线召开联动执法部署会,并同步开展水上巡查,重点是对既有机制再强化、再完善。 一是突出组织引领,推动协同治理从“临时联动”转向“常态协作”。通过支部联建、联合主题活动等方式,增强跨区域队伍协同和执行能力,推动协作从“人到位”向“机制到位”深化。 二是完善联防联控、信息互通、案件协办等规则,提升“四联”协作效率。针对跨区域案件处置难点,推动形成“一案通办、要案协办、大案联办”的分级路径,打通线索发现、证据固定、移送办理的闭环,减少重复取证和推诿。 三是强化现场执法能力和快速响应。联合编队巡航对锚地、码头、重点浅滩开展排查,落实“发现—固定—通报—查处”协同流程,提升对可疑船舶的识别、取证和控制能力,形成水面震慑。 四是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更紧密衔接。对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行为,加强线索移送、证据标准对接和联合研判,完善“两法衔接”闭环,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打击力度。 前景:随着长江大保护持续推进,禁采执法将从阶段性攻坚转向更精细、更体系化的治理。下一步,跨省交界水域治理需持续在三上发力:其一,以数据共享和风险研判为支撑,提高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预警能力;其二,完善常态化联合巡查和“回头看”机制,形成“高频巡查+精准打击”的组合;其三,在依法严打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和源头治理,推动行业规范与社会监督形成合力。随着协作机制更成熟、衔接链条更顺畅、执法力量更集中,交界水域治理有望从“控得住”更走向“管得好、管得久”,为长江生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长江大保护贵在长期坚持。苏皖交界水域联合巡江表明,面对跨区域、跨部门治理难题,关键在于以制度化协同补齐监管短板,以执法与司法合力抬高违法成本,推动禁采要求落到实处。把责任压到一线、把机制落到日常,才能守住长江生态底线,也为流域共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