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事儿还挺热闹。就在2026年,赣州市的几个地方,超市跟酒店都被曝了光,说是用各种“花活儿”拒绝给顾客开发票。不少市民在网上发了帖,反映自己在这些地方买了东西或者住了酒店,想要个发票,结果碰了一鼻子灰。有的人说小票丢了开不了,有的说用特定的支付方式就不给开,甚至还有的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最绝的是有人直接说“规定不让开”。对于这种情况,赣州的好几个税务部门立马就开始行动了。咱们来看看这几件事。 先说01号,赣县的宏昌超市拒绝给发票。有市民反映说这家超市太过分了,严重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跟税收征收管理法。于是赣县区税务局的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商家,督促他们把发票给开了。商家也表示现在开通了线上开票的渠道,只要是会员就可以在网上申请开票。税务局还说会继续盯着他们呢。 接着是02号,章贡区的康莱博酒店。有市民打电话要发票,接了电话秒挂,发微信也不回。章贡区税务局那边也是很快就行动起来了,联系了商家宣传税法知识。后来财务负责人还说会跟这位市民联系核实信息后尽快把发票给开出来。 03号是兴国县的翡翠城商场。有人在那儿消费后用微信支付了钱但却被拒绝开发票,理由是结算小票丢了。市民说自己微信里的支付记录都是齐全的啊。兴国县税务局核实之后向商场发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他们优化一下流程给消费者提供便利。现在商家已经跟这位顾客联系过核实信息了。 04号是石城县的家家乐超市。有位顾客用建行生活APP买单的时候也被拒开了发票。超市前台的人居然说是“超市管理人员指示工会卡消费不开票”,这话真是让人听了挺生气的。石城县税务局核实后表示建行工会卡不属于预付卡嘛,商家没权利拒开发票。最后家家乐超市在2026年3月11日把发票给这位顾客开出来了。 “小票丢了不开”、“这种支付方式不开”、“规定不开”……你是不是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商家卖东西或者提供服务的时候都应该主动给顾客开发票啊,谁也没权利拒绝的嘛。 微信支付记录、银行卡账单这些都能当有效的交易凭证呢。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咱们也别慌:第一保留好支付记录;第二直接跟商家说要开票;第三打12366热线或者上“问政赣州”平台投诉就行。 看这几起投诉处理得挺快的——督促整改、发通知、跟进开票——这办事效率值得点赞。不过我也得提醒一下那些做生意的老板们:依法开票是法定义务啊,可不是给顾客的“施舍”。 希望大家都能自觉守法点吧!别因为一张小小的发票就把信誉给丢了,生意也就跟着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