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这4个做生意的人都被抓起来了,要被公安机关拘留了

兄弟啊,正月那几天潮州热闹得很,各个镇都在搞民俗活动,烟花爆竹卖得也特别好,放起来也很带劲。不过你知道不,用私家车去拉运或存放这些东西那可是违法的,还特别危险。要是在运输路上发生点挤压、碰撞什么的,摩擦产生的静电火花分分钟可能引发爆炸,那可是要出大事故的。 就拿最近的事儿来说吧,咱们市在潮安区凤塘镇、饶平县浮滨镇还有浮山镇,一共查出来4起用普通车去运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这4个做生意的人现在都已经被抓起来了,要被公安机关拘留了。那你说啥样的车才能合法拉呢?得先拿公安部门的许可证,还得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资质证,车上还得带着那个《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的车也得挂上那种危险物品的警示标志才行。 要是你不听劝非要违法运输,那承担的责任可就重了。行政方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说清楚了,罚款金额可是在1万元到5万元之间,而且东西和违法所得全都要没收。要是事情闹大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也规定得很清楚,可能就得判拘役还得交罚金了。 关于运输的具体规定也不少呢。车子得随车带证、不能超许可范围、得挂警示标志、装载得符合标准、车厢里不能坐人、得限速跑还得专人看守。要是遇到危险情况赶紧采取措施并报公安局才行。对于那些想坐公交车带着烟花或者是邮寄夹带烟花的人,公安局也会没收那些东西,还会罚200元到1000元不等。 最后咱们交警给大家提个醒:千万别用私家车去碰这些易燃易爆的东西;从业者一定要按规定办手续、用合格的专用车;坚决不能超载或者混着装其他东西。只有大家都守规矩了,才能让那些承载着喜悦和祝福的烟火平平安安地到大家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