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分心玩手机致重伤索赔引争议 法院判其自担七成责任

问题:分心骑行叠加道路小隐患,造成不可逆重伤 据法院查明,2023年10月,孟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北京市房山区某路段行驶时,前轮与路边翘起的排水沟盖板发生接触后摔倒受伤。经司法鉴定,孟某构成一级伤残,四肢瘫痪,完全丧失语言及自主行动能力,后续生活及医疗护理需完全依赖他人。治疗期间辗转多家医院,医疗支出50余万元。因赔偿协商未果,孟某家属将负责该路段日常养护的路政养护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医疗费、护理费等合计300余万元。

这起“小事故大代价”的典型案例,既警示骑行者不要忽视交通规则与安全防护,也提醒公共设施管理中仍有短板。在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突破4亿辆的背景下,推动“个人守法、企业履责、政府监管”的协同治理更显紧迫。只有每位道路参与者把安全要求落到行动中,城市交通的安全底线才能真正筑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