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详解"家庭共济"政策:个人账户可家庭共享 就诊凭证须本人使用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许多家庭面临老年人就医购药的现实困难。为解决此民生问题,国家医保局近日针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进行系统阐述,在为群众答疑解惑的同时,也继续规范了医保基金的使用秩序。 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范围与规则得到明确。根据政策规定,参保职工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支持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使用。这一安排反映了医保制度的人性化设计,有助于缓解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的就医压力。但需要强调的是,共济仅限于职工本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而非医保统筹基金。同时,近亲属必须已参加基本医保,且职工本人已办理家庭共济才能享受此政策。这些条件设置既保护了基金安全,又明确了责任边界。 在实际操作层面,代为购药和挂号有明确规范。当老年人行动不便无法自行就医时,法律允许子女等近亲属代为购药。在使用电子医保码时,代理人可通过"亲情账户"绑定老人医保码,在挂号时出示老人码即可;若使用实体社保卡,则需携带老人卡和本人身份证明,使用老人名义挂号。这些规定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确保了每笔医保支出的可追溯性。 "钱可共济,码不共用"成为政策的核心原则。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患者就医购药必须使用本人医保码(卡)。这一要求并非过度限制,而是维护医保制度基本逻辑的必然举措。医保遵循"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这既是制度设计的基础,也是保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保障。个人账户共济不改变这一原则,参保人依然使用自己的医保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冒名就医的法律后果不容忽视。国家医保局明确指出,不使用本人医保进行挂号就医或购药属于"冒名就医"行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违规使用他人医保卡,轻则会被暂停本人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医保信息平台会实时记录疾病史,冒名就医导致的虚假疾病记录将影响以后有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案,给患者自身就医带来长期负面影响。这种多重处罚机制体现了对医保基金安全和个人权益的双重保护。 从政策演进看,家庭共济制度是医保制度人性化的重要体现,但其推行也对参保人的规范使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些群众对共济政策的理解还存在偏差,认为账户共济等同于卡(码)共用,这种认识误区亟待纠正。主管部门需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让群众充分理解共济政策的内核,明白便利与规范并行的深层考量。同时,医保经办机构应完善技术手段,确保共济功能的便捷使用,减少群众因程序复杂而产生的违规动机。 医保基金的监管也需要健全。建立更加精细化的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冒名就医等违规行为,是维护基金安全的必要之举。同时,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约束,防止其在挂号、结算等环节出现漏洞,形成医保、患者、医疗机构三方共同规范的良好格局。

家庭共济的初衷——是让制度更贴近家庭需要——让互助更可持续。但便利必须建立在规则之上。把“钱能共济、码不共用”的要求落实到每一次挂号与结算中,既是守护医保基金,也是维护家庭健康档案的真实可靠。便利与规范并行,医保改革成果才能更稳、更久地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