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解读多式联运监管政策

海关总署在1月27日发布了第12号公告,给进出口货物的多式联运模式增添了新的成员。那究竟什么是多式联运呢?它指的是使用两种或以上交通工具相互配合,完成货物转运的复合运输过程。为了这个,上海海关率先行动,从洋山港发出了首票使用多式联运模式的进口货物。为了让企业更好地理解这个新政策,上海海关当天还举办了宣贯会。张润冲给大家解读了多式联运监管政策,这让近百名来自物流、货代、航运等行业的企业代表受益匪浅。在这个过程中,上海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也给大家提供了支持,参加宣贯会的企业多达48家。为了回应企业需求,现场还设置了答疑环节,上海海关的专家给大家解答了许多实际问题。 联运经营人和多式联运代理企业可以向海关提出多式联运业务数据传输申请。这个权限是在虹口海关办理的。多式联运业务的数据传输申请可以通过单一窗口提交电子数据。如果无法提交电子数据,也可以凭申请表向海关办理申请手续。新模式下企业填报的项目大大减少了,只需填写20多项内容即可。 删除了商品品名、价格、币制等商品数据项还有承运单位名称、运输工具名称等物流数据项;商品HS编码也变成了选填项。新模式支持多程路径一次申报。支持在途中灵活增加或调整换装地;可以在海关监管作业场地内完成集装箱更换和封志更换;支持变更指运地和出境地。出口货物因故不再出运的可以就地解除海关监管,不需要再运回启运地。 新模式支持拆分提单或变更件重;申报主体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全程申报还是分段委托代理人作业。通常情况下,出口多式联运申请单在货物离境后办结;进口多式联运申请单在报关单放行后办结。货物发运后取消出口的情况需要办理多式联运终止手续。 接下来上海海关将利用水水中转多式联运试点这个契机来提升服务水平,帮助物流企业减负增效。他们计划通过上海港联动接卸、离港确认、国际中转集拼等创新政策的组合运用来提升上海港航运枢纽的能级,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 这次活动由陈栋负责审核和把关,张润冲负责编写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