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海关查获旅客非法携带外来物种入境 四条活体鱼类被截获

一、案情通报 7月15日,罗湖海关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名男性旅客行为异常。他未按规定申报物品,试图快速通过检查通道。经拦截开箱查验,海关在其保温容器中发现4条活体鱼类,分别用注水塑料袋密封保存。深圳海关技术中心鉴定确认,这些鱼类为法国神仙鱼和裂唇鱼,均在管控名单内。 二、执法依据 查获的法国神仙鱼原产于印度洋海域,在我国尚无合法引种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及《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规定,引进外来物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严禁私自携带活体动植物入境。近三年来,深圳口岸已查获类似案件27起,其中2023年上半年同比上升15%,反映出走私手段日趋隐蔽。 三、风险警示 专家指出,外来物种非法入境存在三重危害:一是破坏本地生态平衡,2019年华南地区鳄雀鳝入侵事件造成渔业损失超千万元;二是携带病原体威胁生物安全;三是冲击水产养殖业市场秩序。本次截获的法国神仙鱼作为高价观赏鱼种,黑市单尾价格可达万元,暴露出走私背后的经济利益驱动。 四、防控升级 针对新型走私手法,海关总署近期部署专项打击行动: 1. 强化智能审图设备应用,提升对保温容器等非传统藏匿物品的检出率; 2. 建立跨境执法协作机制,与东南亚国家共享濒危物种走私情报; 3.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口岸电子屏滚动播放典型案例。 五、长效治理展望 随着《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成果落地,我国正加快推进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动态更新。生态环境部计划年内修订《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海关总署同步研发"跨境生物安全监测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从口岸查验到后续监管的全链条追溯。

口岸既是人员与货物流动的通道,也是守护生态与公共安全的关口。任何一次看似微不足道的夹带行为,都可能埋下难以估量的隐患。守法申报、依法引进,是对自身负责,也是对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负责。只有把规则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让每一次通关都经得起检验,才能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国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