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召开的湖北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过去五年工作成效——明确新时期目标任务。会议立足新发展阶段,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十四五”时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工作格局,较好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五年来,全系统政治建设、服务发展、民生保障各上持续发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表明了司法行政系统维护政治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进入“十五五”时期,湖北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该时期既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支撑阶段,也是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司法行政工作要增强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联合推进,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治工作既要维护秩序,也要服务发展;既要保护权利,也要助推改革。围绕这一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持续强化五个上建设。 在立法工作上,坚持务实管用,强化立法供给,完善立法机制,防范立法风险,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推动法规制度更好适应发展需要、更加科学可行。 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坚持示范引领,增强协调力度,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实效,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更好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维护稳定上,坚持守牢底线,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抓实监管安全,夯实基层基础,提升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能力,助力社会大局稳定。 在公共法律服务上,坚持民生导向,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更均衡、更普惠,促进法律服务行业提质增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让法治建设成果更好惠及群众。 在队伍建设上,坚持严管厚爱并重,突出实干担当,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抓实管党治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会议部署既延续了行之有效的经验,也回应了新阶段的新要求。通过政治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协同推进,湖北司法行政系统将更好适应新时代需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区域竞争的关键软实力;湖北以系统性布局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转型升级——既着眼提升省域治理效能——也是在国家战略大局中主动夯实法治支点。当制度文本转化为可感可及的发展红利,“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将在荆楚大地得到更生动的印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