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检方破获千万虚假诉讼案 为农民工追回被截留工程款574万元

一场看似普通的工程款纠纷,却隐藏着一个精心设计的虚假诉讼陷阱;这起案件涉及多层次的违法分包、长期的债务纠纷以及蓄意的欺诈行为,最终被检察机关的监督制度所识破。 事件源头可以追溯到2017年。某市政公司承包了一项电力管廊工程,随后将部分劳务发包给某建设公司,建设公司又将工程分成若干段,违法分包给王某、罗某、杨某、潘某、黎某等五人。五名实际施工人按照约定完成了工程,却因建设公司资金困难而长期无法获得工程款。 经过多年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建设公司共欠五人工程款及利息574万元。但由于建设公司没有可执行财产,法院被迫裁定终结执行。五名施工人的权益陷入困境。 转机似乎出现了。2024年7月,贵阳市中级法院判决市政公司应向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4232万余元及利息。五名施工人看到了希望,准备申请恢复执行。但现实给了他们沉重的打击。 在申请恢复执行时,五人被告知建设公司突然欠了高某美等四人共计3000万余元的债务。这四人在2024年7月至10月间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挖掘机租赁费、汽车租赁费和工程中介费等。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些案件都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快速结案,随后进入执行程序。 五名施工人的警觉性被激发了。他们发现了多项可疑之处:四起案件在同一时间段内提起,诉讼过程高度一致,都是非对抗性诉讼,且都以调解方式结案。这种巧合程度之高,令人难以置信。他们怀疑这些债权本身就是虚假的,是建设公司与关联人员为了逃避执行而精心炮制的骗局。 2025年3月,五名施工人向清镇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迅速启动调查程序。承办检察官通过深入审查案件卷宗,发现了多个关键证据。高某美、高某睿、陈某在同一天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本身就极为罕见。这些诉讼人的身份存在重大疑问,他们与建设公司的关系需要更核实。诉讼金额巨大且种类繁杂,从工程款到租赁费再到中介费,这种多元化的债权结构显得不自然。 经过深入调查,检察机关确认了虚假诉讼的事实。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与杨某军等关联人员恶意串通,通过虚构债权、虚假诉讼的方式,试图将本应支付给五名实际施工人的4232万余元工程款截胡。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欺诈行为,目的是让虚假债权人优先获得执行款项,从而使真正的债权人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检察机关的监督行动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效果。2025年12月30日,张某、杨某军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清镇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余关联人员的刑事追责程序也正在推进中。五名实际施工人最终讨回了574万元工程款,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这起案件反映了当前执行难问题中存在的新型违法现象。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执行,不再采取简单的隐匿财产方式,而是通过虚假诉讼、恶意串通等更加隐蔽的手段,试图改变债权清偿的顺序。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真正债权人的权益,也严重破坏了司法秩序和市场信用体系。 检察机关的介入说明了现代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理念。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不仅要监督刑事诉讼程序,还要对民事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在这起案件中,检察机关通过对虚假诉讼的识别和制止,有效保护了弱势债权人的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工程款关系企业生存,更牵动劳动者切身利益。用虚假诉讼"截胡"工程款,看似是个别人的投机取巧,实则破坏的是交易诚信和司法秩序。依法严惩虚假诉讼、强化监督制约、健全工程款支付和执行救济机制,才能让每一笔工程款在阳光下流转,让真实债权不被"假债"挤压,让公平正义在每一次司法程序中都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