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紧急拨付2.37亿元专项救助金 全力保障百万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冬春季节自然灾害易发,也是困难群众生活压力最大的时期;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达2.37亿元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资金包含中央财政支持和自治区级投入。 此次救助资金覆盖面较广,惠及113.2万人,涉及全区多个受灾地区。资金分配充分考虑各地灾情差异和发展不平衡,向灾情较重地区倾斜,同时兼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的实际需求,突出精准投放,确保救助资源更集中地用于最需要的群体。 资金管理上,广西各级应急部门建立了较为严格的监督机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应的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细化救助方案,确保资金用到关键处。同时,各地将加强资金全过程监管,严防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资金沉淀等问题,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确保救助资金规范使用、及时到位。 除临时生活救助外,广西同步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关系到受灾群众长期生活稳定。据统计,全区年度因灾倒损住房需重建修缮共3771户,截至2025年12月底已完工2896户,完工率超过70%。目前,灾后重建总体进展有序,更多受灾群众正陆续恢复正常居住条件。 为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检查督导,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通过事前细化安排、事中严格监管、事后督查问效的闭环管理,为救助工作提供保障。

民生保障的成效,体现在寒冬里一笔及时到位的救助资金、一项落实到人的政策安排、一间安全可住的房屋;广西此次下达冬春救助资金并同步推进住房重建,着眼于保障基本生活、守住民生底线。把资金用在关键处,把政策落到最需要的群众身上,才能在灾害考验中稳住基本盘,也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更可靠的民生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