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农村妇女群体正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3月4日,王益区墙下塬村举办的妇女节庆祝活动,不仅是一场文化盛宴,更折射出新时代农村妇女地位提升与作用发挥的深刻变革。 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留守妇女承担着家庭照料和农业生产双重责任。如何激活此群体的内生动力,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课题。墙下塬村党总支书记侯战良介绍,该村女性占常住人口的63%,在食用菌种植、手工编织等特色产业中,妇女贡献率超过70%。但此外,部分妇女仍存在法律意识薄弱、参与公共事务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针对这些情况,本次活动创新设计了"政策+文化+榜样"的立体化方案。在法律宣讲环节,村党总支副书记刘睛睛结合典型案例解读《妇女权益保障法》,重点阐述财产继承、家庭暴力预防等实用条款。现场发放的普法手册采用漫画形式,使抽象法条变得通俗易懂。"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现在明白这些都是保护权益的武器。"参加活动的张大姐表示。 在文化建设上,村妇联精心策划了融合传统与现代元素的文娱活动。既有展现家国情怀的《精忠报国》鼓舞表演,又设置了投篮球、套圈等趣味竞赛。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精神生活,更搭建了邻里交流平台。数据显示,该村连续三年举办妇女节活动后,村民矛盾纠纷发生率下降42%。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道德模范家庭的现场分享。好媳妇代表张艳丽讲述照顾瘫痪婆婆十二年的经历时,不少听众感动落泪。这种"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式,有效放大了示范效应。据村委会统计,活动后已有18户家庭主动申报"文明家庭"评选。 从深层看,这类活动的价值远超节日庆祝本身。中国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专家指出,农村妇女既是家庭稳定的基石,也是产业发展的生力军。当她们的权利得到保障、能力获得提升时,就能发出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巨大能量。墙下塬村的实践表明,通过搭建参与平台、完善激励机制,完全可以实现妇女个人成长与乡村全面振兴的双赢。
妇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墙下塬村此次妇女节活动,以法律宣讲、文体活动和榜样分享相结合,提升了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养,也带动更多人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离不开妇女的积极参与与创造力,只有更好保障权益、拓宽参与渠道、凝聚群体力量,才能推动农村事业持续向前,让乡村发展更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