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买卖前一定要核实三张账单

北京的二手房交易里,有件让人头疼的事就是“物业欠费”。现在房价这么高,大家都想着先上车再说。可要是你买了房,发现原房主欠了好几个月甚至几年的物业费,这就很尴尬了。 法律上说,这些债务其实跟你没半毛钱关系。因为合同只在买卖双方之间有效,物业那边找你要钱没道理。哪怕房子过户了,你也只负责入住后产生的费用。 为了避免踩坑,买卖前一定要核实三张账单:物业费、水电气费和维修基金。这些费用要是没结清,入住后你可能要多花几千块钱,甚至还要打官司。 签合同前记得做三件事。第一是查维修基金,卖方可能只交了一部分或者压根没交。为了不扯皮,合同里要写明余额和补缴金额,并且要同步办更名手续。 第二是查水电气表数。很多纠纷就是因为“表后账”。交接那天双方一起抄表签字,这样就把责任切割清楚了。 第三是查附属设施清单。合同里要附上这个清单并约定保修期。如果墙渗水或者家电坏了,原房主还是得负责维修。 为了防止原房主赖账,北京的做法是留一笔尾款当保证金。一般是留2万元左右的钱在买家手里,等物业费、供暖费都结清了再给卖方。 要是合同里没写这事儿也没关系。你可以找中介帮忙垫付(不过这种中介很少),或者直接跟物业硬杠。《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说得很清楚:物业费是业主结清的,不是买家该付的。 总之签约前仔细看一遍这些攻略,交割时再核对一下就能避免很多麻烦。把这篇攻略收好随时用,“前任”的账单别想影响“现任”的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