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了还能不能建房?

现在农村宅基地审批难,让人很头疼,新的规定为农村建房打开了一道门。 这几年,有不少农村朋友抱怨,明明材料齐全,条件也都符合,可就是拿不到批文。有的村委还总是以“没指标”为借口把申请打回来。难道农村真的不给建房子了吗?其实不是这样。关键是没地,国家把耕地保护得特别严,随便把耕地改成宅基地是不允许的。如果村里宅基地指标用光了,哪怕村民再符合条件,也只能干着急。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出台了。这个办法给农民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其中两条核心条款特别好:首先,可以多渠道保障居住用地。对于那些没办法每户都有一处宅基地的地方,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可以把闲置地、空闲地和废弃地整合起来,变成宅基地。这样就不用非得盯着自家那几亩薄田不放了。 其次,县级农业部门被明确了职责:要协调落实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也就是说,以后要是批不了地,主要是因为县里的指标没跟上,而不是村里故意为难人。 新规出台后各地已经开始试点了。有偿退出这个办法允许村民把闲置的老房子退还给集体,换取新建房指标;跨村交易允许指标在不同的村庄之间流转;村镇合并通过搬迁集中住户来一次性解决多户用地需求。此外还有提前预留建设用地指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措施。 还有一个问题大家可能很关心:户口迁出了还能不能建房?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的新规定:只要与集体有权利义务关系就是成员资格。曾经是村集体成员的人迁出户口后也享有申请权;重建修缮旧房不再受户口限制。所以户口迁出不等于失去宅基地资格。 这次新规把之前的难题都解决了,“户有所居”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如果你还在等待指标落地的消息,不妨多关注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信息;一旦轮到你们村组申请的时候就可以第一时间提交资料了。制度不断细化落地,“户有所居”不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