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益阳市有个叫刘俊的消费者,买了辆新车,结果刚开一天仪表盘就亮红灯了。后面他在大民律师事务所咨询的时候,说到这辆车折腾了近一年,经销商修了五次,厂家工程师又去了两次现场,但故障就是好不了。最气人的是,当初那个售后服务经理口头答应给他无条件退换车,结果过了八个多月,商家找各种理由推脱,到现在都没兑现。这事儿可不是个例,随着咱们国家的车越来越多,这种麻烦事儿是常有发生,说明有些经营者在管产品质量和履行服务承诺这方面确实有欠缺。车主不仅开车受阻心里犯怵,还要花大量时间跟商家扯皮,维权成本挺高。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的刘俊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明确说法,经营者卖的东西不合质量要求,消费者有权利退货换修。还有个更细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汽车三包规定”,规定得很清楚:三包期7天内要是因为质量问题得换发动机或者变速器这种大件儿,消费者可以凭发票和三包凭证挑着换车或者退货;如果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个毛病修了超过4次,或者加起来修理时间超过30天了,车主也照样能要求换车退货。 刘律师分析说这次的情况正好符合法规要求,新车第二天就坏了,修了5次还没修好。那个售后经理当时承诺退车可以视作对要求的一种确认,后面拖了8个月没动静已经构成违约了。要是当时对方纯粹是为了拖时间、没诚意,那还可能是欺诈行为。现在很多车主维权时会碰到取证难、鉴定难、协商难这些坎儿。有的商家仗着信息不对称或者技术优势,拿“个别现象”“正常损耗”当挡箭牌。口头承诺容易没影、维修记录乱、退车流程复杂这些情况也让维权更难了。 针对这种困境,法律专家建议大家一定要把证据留好。买车签的合同、付款凭证、每次的维修记录、故障拍的照片录像、跟商家的聊天录音录像和写的函件都得留着。实在谈不拢了可以去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去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打官司,让法院判退车退款并赔偿损失。 搞汽车行业的人都说了,汽车可是大宗消费品,质量好坏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咱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有市场信心里头去了。卖车的人得把责任担起来,把质量管理体系弄完善了;监管部门也要加大力度查处那些推诿扯皮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把市场秩序给整得公平诚信起来。 从这个案子能看出来法律法规给消费者撑腰了。不过现实里还得靠大家增强取证意识、按规矩办事来维权。同时也急需要经营者多负点责、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得提上来。大家一块儿努力打造一个更规范透明、更让人信赖的买车环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