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182万余元被判十年六个月 贵州省委巡视组原巡视专员申勇一审获刑并处罚金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4日依法对贵州省委巡视组原正厅长级巡视专员、一级高级监察官申勇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申勇在担任贵州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182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并产生孳息21万余元。

申勇案是近年来贵州省查处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之一。

作为省委巡视组高级官员,其本应恪守职责,强化监督,却利用巡视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纪国法。

法院审理认为,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应予严惩。

但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部分未被掌握的案情,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此案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在权力监督薄弱环节中仍存在侥幸心理,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

近年来,贵州省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强化巡视监督,但此案也暴露出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仍需进一步防范。

分析人士指出,此案的依法审理体现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无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

同时,该案也为其他公职人员敲响警钟,警示其必须严守纪律红线,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未来,贵州省将进一步强化巡视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通过制度建设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申勇案的宣判再次证明,廉政建设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要严肃查处。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只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确保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