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化解地方隐性债务已成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纳入监管的隐性债务规模为14.3万亿元,主要集中在承担基建投资的城投平台。随着土地有关收入持续回落,传统“借新还旧”模式难以持续,国务院已明确要求在2027年6月前完成债务风险出清。
地方隐性债务处置不只是“做减法”,更是在补齐治理短板、提升治理能力。把风险纳入制度约束,让资金更多投向效率更高的领域,既考验政策执行力,也检验改革成效。越是在调整期,越需要以规范透明稳定预期,以改革创新培育动能,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同时,为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