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甲公司把生产线租给了乙公司,双方签了个三年的合同,乙公司还交了100万保证金。不过合同刚跑了几个月,乙公司觉得生产线不行,直接发通知要解约。后来大家虽然对了账,也同意撤设备,但乙公司又不同意卖设备来抵账,两家就闹掰了。 到了2025年9月,甲公司把乙公司告到了佛冈法院,说要把剩下的335万元要回来。乙公司反手又反诉甲公司,说擅自卖设备让自己亏了371万元。刚上法庭的时候,双方剑拔弩张,谁也不让步。 承办的杜碧丽法官没急着判案子,她觉得两家是同行,有合作的可能,要是随便判反而对谁都不好。她就把双方找来谈,一边给甲公司讲清楚自己处置设备的毛病,一边给乙公司说清楚拖欠费用的责任。最后一次线上谈的时候,法官抓准了大家都想快点了结的心思,跟他们说拖太久太伤钱伤神。 这么一劝,两家终于松了口:甲公司那100万保证金不退了;乙公司答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把剩下的127.5万元付清。更绝的是,协议一签完,乙公司只用了6天就把钱给打过来了。 这个事儿办得漂亮,这127.5万元的6天到账,既把案子彻底平了,又让企业少耽误事。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用这种调解方式给了大家一个好榜样:不能光死扣法律条文,得灵活点用智慧去化解矛盾。这样既保住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也省了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这让市场主体看到了法治的好处,也让营商环境更稳更好更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