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警示:跨境诈骗集团一年骗取2.8亿元,1789名群众陷"理财陷阱"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一起涉案金额达2.8亿元的跨境电信诈骗案引发关注。案件显示,犯罪集团搭建“创利丰金业”虚假平台,包装“黄金交易专家”身份,借助社交平台群组和直播课堂,伪造盈利记录诱导受害人投资,资金最终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转入境外账户。此类案件呈现三大犯罪特征:一是组织分工细密,犯罪集团在境外设立窝点,内部设有引流、话术、资金转移等小组;二是手法更具隐蔽性,形成“荐股—建群—洗脑—收割”的标准化流程;三是危害突出,单案平均损失超过15万元,部分受害人还遭遇“二次诈骗”。原因分析显示,犯罪得逞主要抓住三上薄弱环节:跨境金融监管协作仍有盲区,部分第三方支付平台风控不到位,加之投资者教育不足,“高收益”话术更易奏效。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电信诈骗案件中,虚假投资理财类占比达21.7%,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对此,司法机关同步加强打击治理:法律层面,对主犯依法从严惩处,本案对潜逃境外继续作案的首要分子不予认定从轻情节;在技术层面,完善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监测,2023年已拦截涉案资金超400亿元;在联防联控上,央行等五部门近期将联合开展支付机构专项整治。专家指出,随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深入实施,下一步需重点推进三项工作:建立国际司法取证绿色通道,完善涉诈APP全网封堵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大额转账冷静期”制度。同时提醒公众,凡以“保本高息”“境外交易”等为噱头的宣传多属违规,投资理财应通过持牌机构办理。

电信网络诈骗本质上是利用人性弱点和信息差实施的“精密围猎”;对司法机关而言,依法严惩、追赃挽损是守住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对社会公众而言,牢记“不信稳赚、不听带单、不点陌生链接、不向不明平台转账”,选择正规渠道进行投资理财,是保护财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只有法治震慑、行业治理与全民防范同向发力,才能持续压缩诈骗犯罪空间,守护群众“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