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持续十余年的车位权属纠纷近日在温州引发关注;龙湾区汇景嘉园业主朱某于2011年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以投资为目的购入12个地下车位。受当时政策限制,小区车位均未办理产权登记。2014年朱某出售房产并搬离后,这些缺乏日常管理的车位由业委会接管,并委托物业公司对外出租。
小区治理需要自治,但自治应在法律框架内运行;物业服务承担管理职责,但管理不能越过权利边界。司法裁判已经明确规则,基层治理的关键在于让规则真正落地、让权益得到兑现。把每一起看似琐碎的车位纠纷处理妥当,检验的不只是执行力度,也考验依法治理、协商治理与公开透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