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哨点医院监测工作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刚刚发了个通知,要把传染病哨点医院监测工作管理规范(试行)给印出来。这个规范里说了,就是为了让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这几家单位,还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其他省份能把传染病疫情给盯紧了,好及时预警风险。 Suki做了点编辑。咱们先来看个大概,这个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还有生物安全法这些法规定的,主要管的是那些被国家选出来承担监测任务的医院。这些哨点医院不光要做常规的监测,还得随时准备着应对疫情,是个挺重要的事儿。 接下来是组织管理这部分。国家疾控局会牵头,跟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一起负责布局这些哨点医院,平时怎么管也得靠他们。具体干活的时候,国家疾控局会委托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还有一些强的医院和疾控机构去给大家提供技术指导和质控。地方上的省级和地市级的部门也得负责本区域内的日常管理。 关于布局这块儿,大家得注意了,选医院得挑那些有实力、能联网的。国家级的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会根据各地的情况给出建议名单,最后报到国家疾控局确认。地方上根据各自的情况选好后就能开始干活了。 至于具体怎么干活,就是按规定的采样对象和样本量去采样本。要是有基层的样本想往上报的话也可以通过医共体或者医联体的渠道送上来。采样的时候要注意均衡性,优先采那些重病人或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样本。 采完样以后得好好登记信息和保存样本,赶紧送到实验室去测。实验室要是发现了什么新型病原体或者变异情况得赶紧告诉地方的疾控机构。这些监测结果拿出来之后还能用来做防控宣传教育呢。 这里面还有几个注意事项:所有的操作都得遵守生物安全规定;不能乱发个人信息和监测数据;如果想设省级的哨点医院也可以自己搞一套方案来管。 最后是质量管理这块儿。国家级的单位和受委托的机构得定期去培训指导一下省级和市级的部门也得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医院内部自己也得加强质控工作还要把结果放到绩效考核里去看表现好的表扬表现差的整改没改正的就要调整布局了。 总之这个规范是自印发那天起就开始执行啦!之前已经有的布局就保持不变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