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吧,那个2024年,固阳县有两位老邻居因为地界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辛某和惠某本来是同村的邻居,耕地挨着挺近,但因为历史遗留的地界标识模糊不清,两个人心里就一直有个疙瘩。 结果到了2024年夏天,惠某为了证明自己对土地的占有权,多次把自家的羊赶进辛某的青苗地里吃庄稼。辛某好说歹说都没用,结果两人发生了冲突,辛某还受了点轻伤。事情闹到派出所调解也没搞定,最后辛某就把惠某告到法院了,要求赔偿医疗费那些损失。法院经过审理查清楚了,惠某确实在这个事儿上有过错,就判他承担70%的赔偿责任,大概得赔3万多块钱吧。不过惠某觉得自己吃亏了,就是不愿意交钱,这事儿就变成强制执行了。 执行法官知道乡里乡亲的纠纷处理起来不一样,就赶紧去找惠某谈心。用咱们平时说话的口音和他唠家常,给他讲讲《民法典》第1172条混合过错责任是怎么回事儿。法官就给惠某说清楚道理:哪怕有理也不能乱来;维权要走合法路子;羊啃青苗是自己理亏;打起来更是得担责。这样一解释,惠某心里的疙瘩慢慢解开了。 后来法官组织两人面对面沟通调解。没急着谈赔偿谁对谁错,先让他俩回忆起以前的好日子。法官把道理掰开揉碎讲给他们听后,惠某觉得自己做得不对了,主动把3万多块钱赔给了辛某,还当面道了歉。辛某也表示原谅了他。 这次纠纷算是彻底解决了。接下来固阳县人民法院还会继续像对待自己案子一样办好每一个案件。把柔性执行和温情司法都融入到乡村治理里去。不光是化解矛盾还得让大家相信法律才行。推动乡风文明建设让司法力量成为乡村振兴路上的坚实后盾呢! 这次报道是由执行局的梁晶供稿签发刘红强编辑固法融媒体工作室审核朱丽娜杨静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