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创新开展"巡护+普法"志愿行动 构建全民参与河湖治理新格局

冬季枯水期,河岸裸露、风力较大,垃圾更易随风飘散并在岸线聚集;与此同时,部分群众对河湖保护“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违法成本是多少”的认知仍不够清晰。

如何在“看得见”的环境整治之外,进一步把法治宣传、公众参与和日常管护衔接起来,成为基层河湖治理需要持续破解的课题。

针对这一现实需求,溆浦县以“暖冬行动”为载体,在三都河车头段幸福河湖主题广场组织开展巡护与普法同步的志愿服务。

志愿者沿河岸线开展细致巡查,清理散落垃圾和废弃物,记录河道环境状况,并在广场周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节水护水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对节水、护水、治水等方面的疑问,以通俗表达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从原因看,河湖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阶段性清理难以根治问题:一方面,河岸垃圾来源具有多点分散、重复发生的特点,若缺少日常巡护与源头引导,容易出现“边清边有”;另一方面,水生态保护涉及生产生活多场景,法律法规、禁限行为与举报渠道若未被充分理解,公众参与就难以从“自觉”转化为“常态”。

因此,将巡河护河与普法宣传一体推进,既是对河道管护力量的有效补充,也是对社会治理方式的有益创新。

活动带来的影响,体现在“环境改善”和“意识提升”两个层面。

经过集中巡护,三都河车头段岸线环境得到明显整治,河岸面貌焕然一新,为冬季河湖管护提供了更清晰的现场基础。

同时,普法宣传把“爱水、护水、节水”的理念与具体规则结合起来,让群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边界、行为规范和违法后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有利于推动公众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在基层形成共同维护河湖生态的社会氛围。

在对策层面,溆浦县此次实践体现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治理思路:由河长制相关部门统筹,联动群团组织与志愿力量,既抓整治也抓宣教,把短期行动嵌入长效机制。

下一步,当地计划持续开展巡河护河、普法宣传、生态修复等多样化志愿服务,并在常态化巡查、问题记录、宣传覆盖与反馈闭环上进一步发力,推动河湖保护从“集中行动”向“制度化、日常化”转变,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河长制工作不断深化,基层河湖治理正从“治标清理”向“源头防治、共治共享”升级。

通过把志愿服务嵌入河湖管护体系,叠加法治宣传的持续渗透,公众参与度和规则意识有望稳步提升,河岸环境反复问题将逐步减少,河湖治理的社会成本也将随之下降。

以三都河为切入点的实践若能形成可复制的工作方法和宣传机制,将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绿色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溆浦县的这一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河湖保护不仅是一项环保工作,更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

只有将政府的主导作用、部门的协调作用、社会组织的动员作用和群众的参与作用有机结合,才能形成河湖保护的强大合力。

志愿者们在冬日里的坚守和付出,不仅为三都河增添了一抹亮色,更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绿色动能。

这种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以法治思维推进河湖保护的做法,正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