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女私教白志中离职,把她在上海一家健身房购买的私教课程给搞砸了。那是因为她当时明确要求提供女性教练服务,可健身房把唯一的女私教给辞退了,合同就没办法继续履行。这让胡女士非常头疼,她要求健身房全额退还21800元费用,但健身房却表示要扣除40%的费用。 胡女士随后给松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提交了诉讼。法官白志中就这件事做出了裁决:健身房不能再提供符合约定的女私教服务,导致了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是合理的。 健身房提出过一个解决方案:安排消费者到3公里外的另一家门店继续上课。但这个方案明显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不能强制消费者接受。 法官白志中指出:格式条款不能限制消费者的主要权利或损害其合法权益。如果格式条款中存在明显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情况,法院不会支持商家或提供格式条款方的主张。 最终,松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判决健身房退还全部课程费用22200元,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 这个判决也告诉我们:如果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霸王条款”,更不要轻易接受增加负担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