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北京互联网法院最近判了个网络侵权案子。自媒体那个叫“说书人土土”的人,把东方甄选给告了,最后还得赔人家钱,还得公开道歉。 现在互联网经济发展得挺深,网络空间已经变成企业运营和展示形象的重要地方了。不过,有些自媒体为了赚流量和钱,不惜捏造事实、恶意诋毁,把企业的合法权益给害惨了,也给市场秩序添堵。 这次北京互联网法院判的这个案子,算是给大家立了个规矩。法院审理发现,从2024年开始,张某就用“说书人土土”的身份,在抖音、微信视频号这些地方发了一大堆针对东方甄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话。 这些话根本不是什么正常的商业评价或者舆论监督,全是谩骂、侮辱、诽谤的内容。他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想把大家都搞对立起来,让大家都觉得东方甄选不行,降低它的商业信誉和形象。 东方甄选一开始也采取了措施,通过官方渠道澄清辟谣了。可是张某根本没收敛,还继续发那些侵权的内容。案子都上法院了,他还在直播间拿这个事儿说事来引流赚钱。 法院说现在电商和内容产业的环境里,大家都喜欢靠热点事件来吸引人、扩大传播。但是这种方法如果没有法律和道德约束的话,就容易出现浮躁偏激的风气。 被告张某的行为就是这种不良现象的一个缩影。他的言行不是基于事实的理性批评,纯粹是为了博眼球、收割流量。 最后法院判决说张某得在他那些搞侵权的账号首页置顶位置发个致歉声明,得发够七天。另外还得赔东方甄选20万块钱。 听说那些侵权的文章和视频现在都下架了。其实这已经不是东方甄选第一次用法律手段对付谣言了。早在2024年6月的时候,抖音上有个叫崔某的人用“东坡妹妹”这个账号在“东方甄选·贵州行”活动期间造谣说向贵州政府部门收了好多宣传费。 这事儿传得挺广的,数据显示阅读量超过了430万次。最后东方甄选也是通过法律行动解决了这件事。 这些案子说明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市场主体得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北京互联网法院这次的判决不仅是惩罚了侵权者,也是给所有发内容的人提个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要想清朗网络空间得靠法律、监管、平台、用户和企业一起努力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