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旅行社因公受伤被判赔偿17 万余元

2019年10月,杭州某旅行社临时聘用潘某带领游客游览山路。潘某踩空台阶,导致左脚三踝骨折,医生诊断需要先固定骨头再植骨,一年后还需要取钢板手术。潘某起诉旅行社,法院判决旅行社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7万余元。旅行社认为真正应该负责的是景区,因为山路没有修缮且没有警示标识。潘某提出控诉理由是: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因公受伤,雇主理应赔偿。双方就责任归属展开争论,旅行社和景区互相推诿责任。 游客在山区行走时发生意外摔伤,这引发了责任归属的问题。这一案件发生在2019年10月,潘某在杭州某景区带团时踩空台阶摔倒导致严重骨折。景区的山路凹凸不平且缺乏防滑措施和警示标识。潘某住院期间仅收到旅行社第一次手术费的垫付,后续康复和二次手术费用被拒绝支付。潘某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法院一审判决旅行社赔偿共计17万余元。然而,旅行社认为真正应该承担责任的是景区,因为山路缺乏修缮和标识不完善。旅行社因此将景区推上被告席要求追偿。景区方面反驳说山路是自然形成的,并没有设置人工陷阱或障碍,300多名游客每天走这条道路也没有出现过类似事故。 法官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安全保障义务并不等于无限连带责任。景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只需在合理限度内提示危险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即可。法官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景区存在过错,所以不支持旅行社追偿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旅行社只能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案件提醒大家风险提示和安全培训都不能少。对于旅行社来说,在带团前需要勘察路线、评估风险并为导游配备防滑鞋套等装备。对于景区来说,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栏是最基本的责任义务。对于导游群体来说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非常重要。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9年10月的杭州某景区带团过程中。潘某踩到凹凸不平的台阶导致左脚三踝骨折严重受伤,需要接受固定骨头和二次手术治疗。他把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7万余元。法院判决支持他的请求认为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因公受伤雇主应该承担责任。 然而,旅行社认为真正该负责的是景区,因为缺乏防滑措施和警示标识导致了这次意外发生。旅行社把景区推上被告席要求追偿但被法院驳回了请求。法官指出安全保障义务只是有限责任并非无限连带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景区存在过错所以不支持追偿请求。 这次案件给所有从业者敲响警钟:不能把意外当成理所应当或者把天灾当成免责理由。每个环节都需要仔细考虑风险提示和安全培训才能减少类似事故发生概率。虽然山势险峻无法改变但是通过完善制度与责任可以让大家更安全地享受旅行乐趣。